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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所有涉及退役军人事务的报道,要严格落实党的退役军人政策,充分尊重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,不得出现调侃、贬低退役军人形象的错误表述,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2、稿件中使用的人名、地名、单位名必须与官方最新公布的标准名称完全一致,不得使用已经更名的旧地名,不得随意简化单位名称导致出现歧义,保证专有名称表述的规范性。
3、党政机关报的版面编排要坚持庄重、大方、规范的风格,重要时政新闻必须安排在指定的重要版面位置,不得随意调整重要稿件的版面排序,维护党报版面编排的严肃性和规范性。
4、所有稿件的标点符号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国家《标点符号用法》的规范标准,不得出现标点错用、漏用、多用的问题,特别是引号、书名号、顿号的使用要反复核对,保证文本格式的严谨性。
5、 稿件中的数字用法必须符合国家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》的统一规范,定型的词、词组、成语等必须使用汉字数字,公历世纪、年代、时间等要使用阿拉伯数字,不得出现数字用法混乱的问题。
6、党政机关报的计量单位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标准,不得使用已经废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,所有涉及长度、重量、面积等的计量表述都要规范统一,避免出现计量单位混用的问题。
7、所有涉及港澳台地区的表述,必须严格遵循“一个中国”原则,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“台独”“港独”“澳独”错误表述,不得将港澳台与中国并列,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正确表述规范。
8、稿件中涉及的重大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,必须提前征得典型人物所属单位和上级宣传主管部门的同意,不得擅自发布未经审批的重大典型报道,保证典型宣传的统筹性和权威性。
9、党政机关报的读者来信栏目稿件,要认真核实来信反映的全部事实,不得刊登内容失实、情绪极端的群众来信,对合理的诉求要推动相关部门回应,发挥好党报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。
10、所有涉及网络舆情回应的稿件,必须严格遵循党委宣传部门的统一部署,回应内容要实事求是、态度诚恳,不得回避问题、敷衍塞责,及时主动引导舆论走向,化解公众的疑虑和误解。